关于申报2017年大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4-14 www.dlmycy.com
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大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》(大经信法<2015>123号),为做好2017年(第19批)大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大连市企业技术中心需提交如下材料
1.《大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》(附件2);
2.《大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》(附件3);
3.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
4.企业2016年度审计报告;2016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%的证明材料;
5.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单;
6.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明细表;
7.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(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要真实可靠。各项经济指标、财务数据应与上报税务、统计等部门的数据相符。
2.申报材料一式两份(附电子版),加盖企业公章,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委科技处(西岗区胜利路38号信息大厦509室)。
联系人:张志军 电话83645527-607
附件:1.《大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》封面
2.《大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》编写提纲
3.大连市企业中心评价材料